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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4-09-19 14:02:11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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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学院合计6个。)

按学院班级、团支部总数的10%分别评选,即评选3个先进班集体、评选3个先进团支部。评选要求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三章内容执行。

(二)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优秀学生干部.png优秀共青团干部.png优秀共青团员.png社会活动积极分子.png

(三)评选指标

1、各班级指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三好学生一名,优秀学生干部一名,优秀共青团干部一名,优秀共青团员一名。

2、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指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不超过干事数的5%

3、各级学生组织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各校级学生组织,学院校属团委、学生会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可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指标不超过干事数 5%

4、校学生会治保部和各学院治保部部长、副部长、干事、治保委员的评优工作由保卫处及各学院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5、学院心理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心理委员的评优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三、班级组织评选项目流程

(一)符合上述个人荣誉称号要求的学生,在本班级、团支部内提出申请,班长、团支书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班级、团支部建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后在班级内公示1天。根据投票选举结果填写附件4会议记录。确定人选填写附件1中对应的奖励表格。

“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民主评议选出。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础上,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推荐。每位参评的团干部需提交个人总结。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础上,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推荐。

(二)923日下午5点前,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评选结果,将本班所有推荐人选材料电子档发送到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21级发送到郭辰鑫同学邮箱1824185391@qq.com22级发送到杨娇同学邮箱3559942957@qq.com23级发送到叶雯同学邮箱3351714490@qq.com

纸质材料以班为单位于925日下午2点—5点交到A1-444学生会值班室郭辰鑫同学,李白河校区交F264办公室吴若茜同学。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以班级为单位)

1、所有推荐获得个人荣誉学生的登记表(附件1,(本人综合表现一栏请缩小字体填充)打印到一页,纸质版、电子版);

2、“三优一好”评选会议记录(附件2,纸质版,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总结附后);

3、班级内所有推荐个人荣誉的学生的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班级内汇总在一张表)

4、推荐学生志愿四川个人界面截图(电子版);

5、推荐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电子版)。

(四)参评集体荣誉称号的,请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填写附件1中《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或《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和附件4《(外语学院)优秀集体评选细则(2023版)》于922日下午5点前发学工办钱老师邮箱434908981@qq.com,班级团支部应从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班级建设、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团员党员人数等详细描述本班先进事迹。先进集体的评审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四、学生组织评选项目流程

学生组织评选由本届主席团负责实施。评选的相关材料由指导老师负责收取存档。治保、心理系列评优由上一届安全工作部负责实施。学生组织评选结果于924日由上一届主席团向学生会指导教师甘玲提交评选结果,经同意后提交附件3给钱五月老师;治保系列评选结果由安全工作部向学院董玉梁老师提交评选结果,心理系列评选结果由安全工作部向学院温淳老师提交评选结果,经同意后提交附件3给钱五月老师。学院统一公示。

  五、注意事项:

1、专升本新生和2024级新生和班级不参与评选,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加评选。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在上一学年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者不允许参评。

  2、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心理咨询中心评优同理),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附件:2024年三优一好附件.zip

外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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