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规定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类别、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经学校批准赴其他高校进行交换学习,按正常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其学习成绩、学分情况学生在规定时间自行提供有效证明性资料,过期不能提供者自行负责。
2、因病休学、因事休学、因教学计划外的实践实习和留学等导致缓考、未完成测评学年学习任务的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准确填写本人农业银行卡号;并在学校计财处网上缴费系统中准确填写本人农行卡信息。由于使用别人卡号或填写不准确造成在奖学金发放中出现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5、奖学金指标分比例是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分配;本学年入学的新生和专升本入学学生不纳入本次评定范围。本次评定范围为:2021级本科、2022级本专科、2023级本专科学生。
6、奖学金登记表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三、评定基本要求
1、评定期间内(即2023-2024整学年内,不计素质选修课)无补考,每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并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学分。
2、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作为一个统一评定单元进行。
3、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综合素质测评在本专业的排名,综合素质总分=学习分*70%+素质拓展分*30%,其中学习分=平均学分绩点*10+50,素质拓展分将根据《外语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细则(2023版)》(附件3)计算,如张三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2,素质拓展分为59,则综合素质总分为(3.2*10+50)*70%+59*30%=75.1。
4、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15%,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45%。如参评一、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在15%、30%以外,只能参评二、三等奖学金,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在45%以外则不能参评奖学金。排名基数为各专业总人数(例如: 2021级英语专业总人数290人,则排名前15%的第1-第43名可以参评一等奖学金,以此类推)。
素质拓展得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获奖、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班级同学下载打印附件3 外语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细则(2023版)(每人一份,正反面打印),完成自评后将评分细则和证明材料提交给班级评定小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等班委构成),由班级评定小组完成班评。各辅导员(班主任)可采取不同专业交叉评审的方式完成院评,同时提交附件4《外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登记表》,辅导员(班主任)按照专业进行汇总并根据名额评出奖学金获奖学生。
四、工作流程
1、9月6-10日:学生完成自评,提供完整材料,辅导员(班主任)根据综合素质排名情况,排出各评定单元的学生名次,按名额评出获奖学生,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至少一天,公示无异议,将附件2: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发给钱五月老师汇总。
2、9月11-13日:在学院网页进行获奖名单公示。
3、9月16日:获奖者填写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统一格式为先打印登记表,再手填纸质文档)(课程成绩只填写参评学年核心课程即可、院部推荐意见留空白),辅导员和班主任收齐后按班级学生排名顺序交钱五月老师收齐统一盖章。
4、9月18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须由各院分管书记签字盖章)。
5、请老师和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评选,以免影响学校公示!
附件:附件1: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打印到一页手填).doc
附件:附件2: 2023-2024学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 外语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细则(2023版).xls
附件:附件4 外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登记表(电子档).xls
外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