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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贷款工作的通知(新贷续贷)
[外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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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目前即将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贷款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新贷)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农业银行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请准备好父母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见证人(2人,老师、同学均可)身份证复印件;

  3、审批表1、2须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并须在“班级(系)意见”栏加盖所在学院行政章或党委章。

  4、请不要填写借款申请表的借款情况栏、审批表的贷款事项栏(签约现场填写)

  5、不能代理(必须本人办理);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农业银行卡,不能代理(必须本人办理)

  签约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节假日不受理);(上午09:00~11:4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签约地点:中国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个人贷款中心汇东路东段 261号农行大厦一楼个贷中心 (市图书馆对面,龙汇隧道到汇东大酒店的中间)

  未尽事谊,请咨询:农业银行凌经理0813-6955153,学生资助中心黄老师0813-5505825。

 三、若宜宾校区校园地贷款办理人数较多,银行可到宜宾校区进行集中办理。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附件2:审批表1

  附件3:审批表2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xlsx

审批表1.xlsx

审批表2.xls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审批表2.xlsx  (0.01M)[下载]
附件2:审批表1.xlsx  (0.01M)[下载]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xlsx  (0.02M)[下载]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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