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目前即将开展2023-2024学年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贷款的同学请保存好贷款受理证明,9月4日之前以班为单位统一交到李白河校区F264办公室孙老师和宜宾校区A1-436办公室罗老师处,同时填写生源地贷款信息收集表。

【腾讯文档】外语学院生源地贷款信息收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XpyYXBZRERabWtN

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1)请同学们查看附件2和附件3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若同学们有需求,请同学们于9月4日之前将表格统一交到李白河校区F264办公室孙老师和宜宾校区A1-436办公室罗老师处,学院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逾期不交由学生自行到汇东校区行政楼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农信社助学贷款信用扫码时间地点,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下学期另行通知。 

3、关于生源地贷款事项,各地区要求不统一,同学们可以先咨询当地银行是否需要学校出具材料。

4、2023级新生的材料收集下学期开学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等现象,切实提供教育扶贫和资助育人实效,辅导员老师们需做到以下几点:

     1、确保认定精准。要把握好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必须是上一学年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库里的学生才能申请助学贷款(即在四川省资助网上申请了认定的学生才可续贷)。

2、严把贷款资格关。非全日制、非家庭经济困难、原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生不能贷款;同一学年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重庆市除外;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没超过12000元的,如果在入学当年(比如今年入学2023-2024学年)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谢绝此类学生回执录入。

3、坚持精准滴灌。特殊困难群体可按最高额度12000元办理贷款。(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xls

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部分区县需要).xls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部分区县需要).doc

附件4: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申请指南.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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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部分区县需要).doc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xls  (0.03M)[下载]
附件4: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部分区县需要).xls  (0.03M)[下载]